摘要:为了使电力工业真正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也就是使电力发展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实现电力的安全发展、经济发展、节约发展和清洁发展。这与电力的科学规划和决策制度有关,其核心是依靠科技创造、推进改革,加快调整电力结构和转变电力发展方式。下面就“十二五”期间的电力规划、市场预测、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及立法与改革谈些初浅的看法。
为了使电力工业真正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也就是使电力发展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实现电力的安全发展、经济发展、节约发展和清洁发展。这与电力的科学规划和决策制度有关,其核心是依靠科技创造、推进改革,加快调整电力结构和转变电力发展方式。下面就“十二五”期间的电力规划、市场预测、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及立法与改革谈些初浅的看法。
一、关于建立科学的电力规划制度
电力的科学发展,首要的问题是建立科学的电力规划制度,对电力进行科学的规划。规划作为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政府定的,也是管政府的。政府既要依法行政,也要依规划行事。规划也用以指导企业的经营发展计划和项目开发。然而在电力体制改革之后,厂网分开,电力规划体制没有理顺,没有一个统一的电力规划,前期工作的内容与深度要求不明确,在规划制定项目的决策上,缺乏深入调研,也没有建立明确的论证、评估、衔接与公示制度;在项目的确定上既没有“计划”,也缺少“市场”,既没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也没有竞争机制;在项目的变动上同样缺少论证。例如对西部水电开发及送电方向本来经过多年论证,并已按规定程序审定,但在没有经过重新论证与按程序评审,说变就变,而这种状况在一个有完善前期规划制度的情况下是不会发生的。
在电力市场供需形势的预测方面,政府没有明确相关的预测工作机构,没有建立连续的预测、调整与发布制度,也使规划的编制与计划的调整失去重要依据,使规划目标的确定、项目的安排、调整的方向往往陷于既非“计划”,也非“市场”的主观随意性的混沌中。
为建立科学的电力规划制度,一要明确电力规划的责任部门,切实负起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作用,并要承担决策的责任;二要明确具体的电力发展预测与规划的编制工作单位,相对固定的规划研究制订单位,有利于积累资料,连续编制,滚动调整;三要明确规划前期工作程序、深度要求、审批制度及调整制度,以及电力预测、预警的定期发布制度;四要明确规划中项目开发实施单位的竞争机制。
二、要正确预测和分析电力的供需形势
电力的供需预测,首先要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发展阶段的一般发展规律,同时要正确处理与研究经济发展波动对电力需求的影响。这对做好电力供需预测是重要的。当前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来势迅猛,恰好与我国本轮经济周期相重迭,影响巨大,电力的反映尤为迅速。2000年到2007年,电力需求不断攀升,从2008年开始快速下行,2008年10月份首次出现负增长,2008年全年用电量比2007年仅增加1634亿KWH,增速为5.23%,仅为2007年电量增幅的40%,增速下降了10个百分点,形成典型的经济周期的低谷,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从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年中的第三个经济周期。面对当前经济形势,如何吸取以前在经济发展出现周期性波动时,根据电力的特点,对电力规划进行调整安排的经验与教训,是十分必要的。
来源: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