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统一电力市场,打破区域与行业界限,实现更大范围内实施能源优化配置一是要继续推进全国联网,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为实现全国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创造条件。同时实施分级管理,建立竞争机制,促进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二是实施电网投资的多元化与建设管理一体化。在国家绝对控股前提下,允许多方面投资,以广泛筹措资金,实行产权多元、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市场交易、分级管理。
4.重视内延扩大再生产高度重视内延扩大再生产,要充分发挥已有电力设施存量资产的功能,充分利用这些设施的能源沉积,依靠新技术对原有系统进行改造,以提高其使用效率。随着电力系统规模不断扩大,存量资产不断增加,这是人民的宝贵财富,充分利用和发挥,并要积极通过技术改造,挖掘潜力,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是电力工作者的职责所在,对老设备系统进行“恢复性”工程建设就十分必要。对于设备的报废必须要慎重,要通过全寿命全系统能源审计与环境评价,方可决定是否应该报废,还是改造或控制使用。不作科学审计与评估,一哄而起,一炸了之的简单化的做法是不合适的。
五、改革与立法
1.电力要立法
要修订电力法,总结30年改革与发展成果,重新修订颁布电力法,进一步明确能源工业要以电力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及将提高电气化程度作为节约能源提高效率的重点。确定电力规划的法律地位。明确电力系统的自然垄断性质,确定实行国家监管的法律地位。明确电力投资与管理体制,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计划与市场,监管与调控等相互关系与职责权利,确保电力健康快速发展,适应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要,保护国家、企业、个人合法权益。
2.继续推进电力改革
要把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转到政府职能机制的改革。要明确政府管电的职责与范围;要将政府的行政审查纳入法规体系,使政府对国有公共资源的配置,符合法规体系,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得以实施。使政府的规划和资源的综合平衡,制订的政策能准确反映社会要求,符合于市场经济规律与能源发展的自身规律。有利于保障电力发展与供给,促进质量与效益的提高,加强环境生态的保护。要加强发、输、配、用的统一管理和综合规划,形成分级管理机制,同时要大力加强电力监管力量与职权。要加快电价改革,这是电力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电价改革作为整个电力市场建立和竞争机制形成,以及提高企业效率与效益的支撑点,必须加快进行,尽快形成科学合理的发电、输电、销售电价的形成机制,改变当前“市场煤,计划煤”的不配套、不协调的混乱局面。
加快核电的投资、建设体制改革。目前核电只允许二、三家公司具有投资建设核电的业主资格,把大部分电力企业排除在投资建设核电业主之外,这种垄断局面是我国核电快速发展最大的障碍。另外由少数几家垄断核电的设计建设,也成为核电造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所以改革核电的投资建设体制将成为“十二五”核电发展的头等重要的任务。要实施在国家控股前提下的电网投资多元化的改革,以解决电网投资不足的问题。
来源: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