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是加快我国核电发展的重要转折时期,也是我国调整电源结构的关键所在。初步分析,“十二五”到2015年核电装机达3300万KW以上,占到2015年装机容量的2.6%,发电量的4%以上是完全可能的。“十二五”期间预计可建成的机组有岭澳二期2×100万,秦山二期扩建2×65万,红沿河3×100万,宁德一期3×100万,福清一期2×100万,方家山2×100万,阳江3×100万,三门2×125万,海阳2×125万,海南2× 65万,以及咸宁、常德、彭泽、荣城高温堆等。与此同时上述工程的续建与台山、岳阳、广西防城、安徽芜湖、山东荣城、河南南阳等一大批核电都要在“十一五”末和“十二五”期间新开工,为2020年达到核电装机7000~7500万千瓦及2030年核电投产达1.6~1.7亿KW作好前期准备。使核电比重迅速由2015年装机的2.5%,电量的4%,提升到2020年的4.5%和6%,2030年的7%和10%左右。我国核电快速发展根本问题在体制,关键在设备,重点在人才。为此,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核电专委会建议在编制“十二五”计划前,召开国家核电工作会议,统一对我国核电发展形势及发展阶段的认识;确定我国核电发展的规模与目标;改革投资建设体制;安排设备供应;建立燃料供应循环体系;培养人才等议题,形成决议,统一行动。
3.继续大力开发水电
开发水电作为拉动内需,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复苏的重要措施,这次经济周期也将为进一步加快水电发展提供机遇。另外,水电在可再生能源中是能源密度最大的,应该优先开发与利用,这一基本原则至今不变。2008年我国水电装机达1.6亿KW左右,开发率为技术可开发5.4亿KW的29.6%,与发达国家都在70%左右的开发率相比还是处于比较低的水平,水电开发的潜力还很大。预计在2010年水电装机将达到2亿KW,其开发率为37%。“十二五”将继续保持“十一五”水电开发势头,有望年均水电增加1400万KW,到2015年水电容量可达2.7亿KW左右,达到技术可开发的50%,按现在的前期工作,是可以做到的。“十二五”水电开发重点仍是黄河上游、金沙江及长江上游和澜沧江等正在开发的河段。同时要做好黄河北干流、黑山峡及和怒江开发前期准备,以及黑龙江的合作开发等。对西藏地区“十二五”要加快雅鲁藏布江中游河段干支流的藏嘎、藏木和拉萨河的巴河等中小型电站的开发,以适应西藏地区自身用电的需要。水电开发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实现环境友好,做好移民工作,确保社会和谐。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
另外水电开发中要高度重视中小水电的合理开发,其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是我国重要的分布式能源,到2005年,全国农村小水电装机容量已达4309万KW,占全国水电装机容量的37%,发电量1357亿KWH,占全国水电量的34.3%,同时还有在建的小水电1773万KW。因此小水电要纳入统一规划,既要与大型水电统一规划,也要与农村电网发展、新农村小城镇建设统一规划。
4.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
“十二五”电力规划中要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电,这应当成为“十二五”规划的又一重点与亮点,这既是应对经济危机的重要措施,更是电力调整结构抢占今后经济技术发展制高点的需要。当前除了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技术成熟,可以大规模开发的是风电,太阳能发电与生物质能发电三种,由于其资源具有分散性和能源密度较低特点,因此其利用方式宜以分布或面向终端供电为主。
第一,关于风力发电
我国风电发展已进入大型化、规模化发展阶段。2008年一年新增630万KW,达到1220万KW,发电量128亿KWH,比上年翻了一番以上,因此到2010年可能达到2000万KW,到2015年将达到5000万KW左右。风电快速发展,“十二五”特别要重视风电的风力资源的勘测与评估,加大对资源可获得性的实证,以提高建设风场的风能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对风能的预测、预报能力,适应电力系统经济调度的需要。同时要做好风场的总体规划,除了发展一定规模的大风场外,更应重视分散的中小型风场的开发,支持家用风电的发展。这有利于上网与就地利用,及提高其风能发电的经济效益。大规模风电规划要与电网输送及可间隙用能的高耗电产业规划相结合,提高风电就地转化为高载能体的产品的比例,以克服大容量风电远距离输送的经济性差的问题。对于规划若干所谓“风电三峡”并要远距离外送的方案,其经济性与技术合理性,要通过专题深入论证。另外,“十二五”期间,要做好海上风电的前期研究,落实国土规划、海域利用规划和风力资源的勘测评价等工作,并抓紧建设海上风场的示范工程,以取得经验,特别是海上风机设备制造及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和接入系统等经验,为“十三五”及其后海上风场大规模发展做好技术与装备准备。
来源: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