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各辅助接点、继电器位置是否正确。
第18条 电磁操作机构的巡视检查项目
1、 机构箱门是否平整、开启灵活、关闭紧密。
2、 检查分、合闸线圈及合闸接触器有无变色、变形或异味。
3、 直流电源回路接线端子有无松脱、锈蚀。
第19条 隔离开关的巡视检查项目
1、 绝缘子是否完整无裂纹、无放电现象。
2、 机械部分是否正常。
3、 闭锁装置是否正常。
4、 触头接触是否良好,接触点是否发热,有无烧伤痕迹,引线有无断股、折断现象。
5、 接地刀闸接地是否良好。
第20条 电容器的巡视检查项目
1、 检查三相电流表是否平衡,有无不稳定或激增现象,各相差应不大于10%。
2、 放电线圈及三相放电指示灯是否良好。
3、 电容器分档刀闸位置是否正确。
4、 电容器内部有无放电声;外壳有无鼓肚、渗漏油现象;瓷套有无裂纹、闪络痕迹。
5、 电容器油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6、 电容器内部连接线是否牢固可靠,。
7、 电容器避雷器是否完好,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第21条 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的巡视检查项目
1、 互感器套管支柱绝缘子是否清洁,有无放电痕迹。
2、 瓷件是否完好,无裂纹损坏。
3、 接头是否牢固、无过热变色现象。
4、 充油式互感器油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5、 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第22条 防雷设施的巡视检查项目
1、 避雷器正常巡视项目
1) 瓷质、法兰部分有无破损、裂纹及放电现象;硅橡胶外壳表面是否有老化、裂纹等痕迹。
2) 检查放电计数器是否动作,外壳有无破损。
3) 检查引线是否牢固,接地是否良好。
4) 避雷器内部有无异常声响。
2、 特殊天气的防雷设施巡视项目
1) 大风天气时,检查避雷针的摆动情况。
2) 雷雨后,检查放电计数器动作情况。
3) 检查引线及接地线是否牢固,有无损伤。
第23条 母线的巡视检查项目
1、 各接头部分是否接触良好。
2、 检查软母线是否有断股、散股现象;硬母线有无机械损伤。
3、 接地故障后,检查瓷瓶表面是否有放电痕迹。
4、 大雪天应检查母线的积雪及融化情况。
5、 雷雨后,应检查绝缘子是否有破损、裂纹及放电痕迹。
第24条 阻波器的巡视检查项目
1、 检查引线有无断股、接头有无放电现象。
2、 阻波器上有无搭挂物。
第25条 电力电缆的巡视检查项目
1、 电力电缆头是否清洁完好,有无放电发热现象。
2、 检查电缆沟有无积水、盖板有无破损、放置是否平稳、沟边有无倒塌现象。
3、 检查电缆终端防雷设施是否完好。
4、 检查电力电缆外壳、外皮等接地是否良好。
第26条 微机保护装置的巡视检查项目
1、 保护装置自检试验时,动作信号是否正确。
2、 运行监视灯指示是否正确。
3、 保护装置是否有装置故障的告警信号。
4、 检查液晶显示信息量(如电压、电流、功率一次值,保护投入情况等)是否正确。
5、 检查保护装置显示时间是否正确。
第27条 微机监控装置的巡视检查项目
1、 检查后台机(含UPS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2、 检查主菜单中各个子菜单(功能开关)是否完备,检查有关数据显示是否正确。各遥测、遥信量是否正确无误。
3、 后台打印机工作是否正常,打印纸安装是否正确,数量是否足够。
4、 检查或维护过程中,严禁更改后台机的参数、图表及实时数据。禁止退出监控系统。
第28条 直流电源装置的巡视检查项目
1、 检查蓄电池电压值,连接片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壳体有无渗漏和变形,绝缘电阻是否下降。
2、 对铅酸、镉镍蓄电池组,检查每只蓄电池的液面高度,看有无漏液,若液面低于下线,应补充蒸馏水,调整电解液的比重在合格范围内。
3、 对充电装置,检查三相交流电压是否平衡,运行噪声有无异常,交流输入电压值、直流输出电压值、直流输出电流值等表计显示是否正确,正对地和负对地的绝缘状态是否良好。
4、 检查直流电源装置上的各种信号灯、声响报警装置是否正常。
第29条 小电流接地微机选线装置的巡视检查项目
1、 检查各指示是否正确无误。
2、 检查打印机电源指示灯是否完好,打印纸安装是否正确,数量是否足够。
3、 运行指示灯是否正常,自检功能是否完好。
第30条 计量和指示仪表的巡视检查项目
检查计量和指示仪表的指示值是否正确,指示灯是否正常。
第四章 电气设备的运行
第一节 主变压器的运行
第31条 变压器的运行必须满足现行《变压器运行规程》的要求。
第32条 主变额定运行方式
1、 主变压器的运行电压一般不应高于该运行分接电压的105%。
2、 变压器在上层油温不超过额定值的条件下,可以按照额定容量长期连续运行,这就是变压器允许的正常负荷。
第33条 上层油温经常在85℃以下,负荷不超过额定容量的变压器,可以短时过负荷运行,此时值班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将负荷限制在额定容量以内,过负荷时间不应超过30min。
第34条 经常在接近满负荷状态下运行的变压器,值班员可依据现行《变压器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计算本站变压器的过负荷倍数和时间,经县局生技科批准后生效。
第35条 变压器在下列情况下,不允许过负荷运行
1、 变压器严重缺油。
2、 色谱分析、电气试验中有关指标不满足要求。
3、 全天满负荷运行,且主变上层油温较高。
4、 环境温度高于40℃。
第36条 冷却装置的运行
1、 主变在运行时,各散热器的上下阀门均应打开。
2、 冷却装置运行正常,手动和自动启动功能正常,电源正常。
3、 运行中应根据变压器上层油温,将冷却装置投入运行。
第37条 主变压器在运行中的监视
1、 油温监视
1) 油浸自冷式变压器上层油温一般不宜超过85℃,最高不超过95℃。当上层油温超过95℃时,应及时报告调度。
2) 主变负荷超过额定负荷的70%长期运行时,应加强上层油温的监视。
2、 电压监视
1) 主变的电压应在额定电压的±5%范围内变动,一般不得超过相应分接头电压的5%。
2) 主变电压超过规定值时,应及时汇报调度。
3、 负荷监视
1) 运行中的变压器应在允许负荷及以下运行。
2) 主变经过事故过负荷以后,应将事故过负荷的大小和持续时间记入主变技术档案内。
3) 主变三相负荷不平衡时,最大相电流不能超过允许值。
4、 油位监视
主变油位指示应与实际油位相符,应在气温突变或严重渗漏油情况下加强对主变油位的监视。
5、 油质监视
主变应每半年取油样试验一次。不允许将试验不合格的油加入变压器。
第38条 主变压器的并列运行
1、 变压器并列运行应满足下列条件:
1) 绕组接线组别相同。
2) 电压比相等。
3) 短路阻抗相差不超过10%。
2、 新安装、大修或变动过内、外接线的变压器,并列运行前必须核定相序和接线组别,并检查并列运行变压器的档位是否相同。
第二节 主变压器的投运和停运
第39条 在投运变压器之前,应仔细检查,确认变压器及其保护装置在良好状态,具备带电运行条件后,方可投入运行。热备用中的变压器应随时可以投入运行,长期停用的备用变压器应定期充电,同时投入冷却装置。
第40条 长期停运、新安装、大修或试验后的变压器投运前应检查以下项目
1、 各接触点良好,引线、母线桥完好,相序标志正确清楚。
2、 油枕、散热器及瓦斯继电器阀门全部在打开位置。瓦斯继电器内无气体。
3、 分接开关位置与调度通知相符合。有载调压开关的就地指示位置同远方指示器指示一致。
4、 通风冷却装置能够手动或自动投入运行,信号正确。
5、 远方测温装置与就地温度计正常,指示相符。
6、 主变本体无遗留物,安全措施完全拆除。
7、 变压器基础没有下沉或裂纹现象。
8、 外壳应两点接地,且接地可靠。
9、 主变压器本体无缺陷,油漆完整,无渗漏油现象。
10、 相应的图纸资料齐全,各种检修、试验项目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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