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防凝露加热器良好。
2.2.10 记录巡视检查结果:在运行记录簿上记录检查时间、巡视人员姓名和设备状况。设备缺陷尚需按缺陷管理制度的分类登入缺陷记录簿,无人值班变电所则登录在巡视记录簿内。
2.3 断路器的特殊巡视
2.3.1 新设备投运的巡视检查,周期应相对缩短。投运72h以后转入正常巡视。
2.3.2 夜间闭灯巡视,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和发电厂升压站每周一次,无人值班的变电所二个月一次。
2.3.3 气象突变,增加巡视。
2.3.4 雷雨季节雷击后应进行巡视检查。
2.3.5 高温季节高峰负荷期间应加强巡视。
2.4 断路器的正常维护
2.4.1 断路器正常运行维护项目:
a. 不带电部分的定期清扫;
b. 配合其它设备的停电机会,进行传动部位检查,清扫瓷瓶积存的污垢及处理缺陷;
c. 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对机构添加润滑油;
d. 油断路器根据需要补充油或放油,放油阀渗油处理;
e. 空气断路器储气罐及工作母管定期排污,空气压缩机定期换油及添油;
f. 检查合闸熔丝是否正常,核对容量是否相符。
2.4.2 执行了断路器正常维护工作后应载入记录簿待查。
2.5 断路器的操作
2.5.1 断路器操作的一般要求如下:
a. 断路器经检修恢复运行,操作前应检查检修中为保证人身安全所设置的措施(如接地线等)是否全部拆除,防误闭锁装置是否正常;
b. 长期停运的断路器在正式执行操作前应通过远方控制方式进行试操作2~3次,无异常后方能按操作票拟定的方式操作;
c. 操作前应检查控制回路、辅助回路、控制电源(气源)或液压回路均正常、储能机构已储能,即具备运行操作条件;
d. 操作中应同时监视有关电压、电流、功率等表计的指示及红绿灯的变化,操作把手不宜返回太快。
2.5.2 正常运行的断路器操作时注意检查下列项目:
a. 油断路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
b. SF6断路器气体压力和空气断路器储气罐压力在规定的范围内。
2.5.3 操作断路器时操动机构应满足:
a. 电磁机构在合闸操作过程中,合闸线圈端子电压、合闸接触器线圈电压均在合格范围;
b. 操动机构箱门关好,栅栏门关好并上锁,脱扣部件均在复归位置;
c. 弹簧机构合闸操作后应自动再次储能。
2.5.4 运行中断路器几种异常操作的规定:
a. 电磁机构严禁用手力杠杆或千斤顶的办法带电进行合闸操作;
b. 无自由脱扣的机构严禁就地操作;
c. 以硅整流作合闸电源的电磁操动机构,如合闸电源不符合部颁《关于变电所操作能源的暂行规定》的要求,不允许就地操作;
d. 液压(气压)操动机构,如因压力异常导致断路器分、合闸闭锁时,不准擅自解除闭锁进行操作。
2.5.5 断路器故障状态下的操作规定:
a. 断路器运行中,由于某种原因造成油断路器严重缺油,空气和SF6断路器气体压力异常(如突然降至零等),严禁对断路器进行停、送电操作,应立即断开故障断路器的控制电源,及时采取措施,断开上一级断路器,将故障断路器退出运行;
b. 断路器的实际短路开断容量接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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