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继电保护定值应经过三级校核,整定单应有计算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并加盖“继电保护专用章”,重要保护定值应总工批准方能生效。定值单应有编号,注明签发日期、要求执行日期和作废的定值单编号等,对作废的定值单上应加盖“作废”章。
4、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内容应根据现场打印的定值为准。
5、后备保护的定值应逐级配合。
6、线路保护定值计算根据《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原则》进行核实。
7、临时定值计算、校核、下发、执行、调度核对都应遵循既定的程序。
8、及时提供与调度管辖分接点的继电保护边界综合阻抗等参数、定值限额。
9、省调管辖的现场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值的调整和更改,由调度员以调度命令形式下达执行。现场运行人员接到调度下达的继电保护定值单更改命令后,应立即进行更改或通知继电保护人员进行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保证各级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互相配合。
10、过期不执行新定值而造成保护装置误动或拒动的,应追究执行部门的责任。若有特殊困难时,须向有关继电保护整定计算部门提出解决办法,若此办法会导致继电保护不配合而引起严重后果的,须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并由本单位承担相关的安全责任。
11、保护装置更改定值后或新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运行人员必须持保护装置打印的定值单与管辖该保护的值班调度员核对整定值和有关事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12、新保护定值计算完毕,及时编写和修订继电保护运行规定。
13、涉网保护定值下发后,按照要求的时间及时更改装置定值,并在改完定值后及时将定值单回执返回省调。
14、涉网保护定值单执行完毕后,现场运行人员应立即向调度人员汇报,核对无误后由调度人员下令投入保护。
15、定值单执行完毕后,现场执行人员负责与保护装置打印定值进行较对,若有疑问,应立即与继电保护整定计算部门联系。同时,执行人员应在继电保护记事簿上写出书面交待,并填写定值单回执,在回执上注明执行日期及执行情况,由执行人员签名后,5天内将回执送回下发定值单单位。
16、定值单应由专人管理,登记在册,定期监督检查。
17、定值单应分别存放在以下地点:保护自存1份,调度运行部1份,以备查阅。定值单必须以原件为准,凡复印、传真件必须经继保专工审核、签字后才能作参考。
(六)防止误接线措施
1、在现场工作前,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分工并熟悉图纸与检验规程等有关资料。
2、对于重要、复杂的保护装置或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在现场工作前应编制经继保专工审批的试验方案和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经继保专工审批的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3、在一次设备运行而停部分保护进行工作时,应特别注意断开不经连接片的跳、合闸线圈及与运行设备安全有关的连线。
来源:百度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