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煤炭产量的一半以上用来发电。燃煤发电是大气中CO2、SO2和NOx排放的重要来源。在重大能源技术变革和新的主体能源出现之前,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将难以根本改变。要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优化能源结构,必须实现煤的现代化利用,特别是要集中力量攻克洁净煤发电关键技术。
一、IGCC和CCS技术是洁净煤利用的关键
煤炭是廉价但能带来污染的能源。燃烧煤炭所带来的污染,主要原因在于煤炭所包含的化学成分和常规的燃烧技术不能消除污染,以及对燃烧过程治理不力。因此,采用世界公认的最具发展前景的IGCC技术和CCS技术,通过二者结合,可提高燃煤效率,大大降低SO2和NOx排放,并有可能实现CO2的零排放。
1.IGCC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节能环保发电技术
整体煤气化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技术(Intergrated GasificationCombined Cycle英文缩写IGCC)是当今国际上正在兴起的一种先进的洁净煤发电技术。IGCC发电既有高发电效率,又有极好的环保性能。在目前技术水平下,其发电效率可达45%以上,今后可望达到60%以上。而污染物的排放量仅为常规燃煤电站的1/10,脱硫效率可达99%,对高硫煤有独特的适应性,氮氧化物排放只有常规电站的15%~20%,耗水只有常规电站的1/2~1/3,利于环境保护。IGCC技术与煤基多联产技术相结合,还能同时生产甲醇、汽油、尿素、硫磺或硫酸以及灰渣建材等产品,更好地实现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
2.CCS技术能有效缓解温室效应
碳捕获及封存技术(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英文缩写CCS)是全球公认的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方法。该技术要求首先对燃煤发电中产生的二氧化碳进行捕捉和收集。二氧化碳的收集有三种方式:燃烧后、燃烧前和纯氧燃烧捕捉。燃烧后收集碳的技术同现已大规模用于天然气分离二氧化碳的技术相似;燃烧前收集碳技术现已应用于煤气化生产氢气;加氧燃烧收集二氧化碳的技术还处于示范阶段。在IGCC中采用燃烧前CCS技术,可使IGCC成为未来极低排放发电系统的最佳方法,是科研机构和企业努力攻克的技术方向。
二、我国洁净煤发电技术研发期待突破
我国煤炭洁净发电技术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差距较大。现阶段的燃煤发电技术主要以常规亚临界发电技术为主,平均供电煤耗为每千瓦时366克标煤,比世界先进水平高50克标煤左右。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1.管理体制不畅,科研力量薄弱
国家缺乏对洁净煤发电技术发展的统一布局和协调。政府多部门管理,相互之间缺乏协调,各项技术的发展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而IGCC技术难度大,我国从事这方面研究的技术力量薄弱,经验不足。气化技术的中试基地少,使得诸如浓相输送气化炉技术得不到足够的开发支持。科研机构、高校、设计院也缺乏专门的IGCC和CCS技术人才。
2.关键技术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目前国内仅掌握了B级燃机的低热值燃烧技术,E级已列入863项目实施攻关,对F级的燃机还没有研究。F级的燃机引进技术范围不包括燃烧低中低热值合成气的燃气轮机。在将来IGCC发电项目中,还需要与相关的国外公司合作由于国内没有一台真正意义上的IGCC投运,使得我们没有配套控制软件和相应实用的仿真系统。另外,气化炉配套的喷嘴、电磁阀、排渣阀、过滤元件、控制元件等部件目前国内的制造技术还不过关。
3.缺少相应的政策支持
IGCC突出的特点是清洁,但成本比常规燃煤发电高,目前国家还没有鼓励清洁电厂的政策,使得IGCC很难和常规的燃煤电厂进行竞争。在传统燃煤发电中采用CCS技术后,将降低发电效率约10%~20%,IGCC发电中采用CCS技术后发电效率将降低约5%~10%。由于目前IGCC投资大、发电成本高,在起步阶段需得到国家政策和资金的支持。目前,新技术工业示范项目以企业投入为主,缺乏相应的风险机制,多数企业没有足够的能力承担示范风险。
三、从战略高度组织力量攻克洁净煤发电关键技术
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燃煤发电是我国电力的主体。实现国家提出的节能减排目标,缩小与发达国家间的差距,我国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洁净煤发电关键技术的研发与推广。
1.应从节能减排战略产业的高度重视洁净煤利用技术的开发我国2006年燃煤发电装机为4.3亿千瓦,预计2010年、2020年、2030年燃煤发电装机将分别达到6.2亿千瓦、9亿千瓦、11.5亿千瓦。我国洁净煤发电技术装备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市场,是一个市值达万亿元的“巨大蛋糕”。对我国这样一个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大国来说,洁净煤发电技术是一个影响国家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技术。因此,政府应从抓住这一“技术窗口”的战略高度,制定洁净煤发电技术研发的规划和标准,加大支持力度,用自主创新技术开展我国洁净煤发电装备,促进相关产业的转型和跃升,避免陷入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实现洁净煤技术的历史性跨越。
2.建立洁净煤发电技术国家实验室
我国虽有多个洁净煤技术研究机构,但人员分散,经费有限,设备落后,难以形成高水平、可持续的IGCC和CCS技术研发基地。为了搞好洁净煤重大技术攻关,科研人员和企业强烈呼吁国家尽快成立国家洁净煤实验室。建立政府支持、以企业为主体、IGCC和CCS示范项目为基地,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平台,加快洁净煤技术的创新,加快科研成果向企业转化,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3.支持洁净煤发电技术的示范与应用
发达国家政府对洁净煤发电技术开发投入了大量资金推进洁净煤技术的示范与应用。如美国的洁净煤发电技术计划已投资71.亿美元,其中政府资助比例约为35%。日本政府每年为“新阳光计划”拨款570多亿日元。这一做法既可推进研发,又可通过示范检验产品质量、性能,还可宣传普及和推广。我国可借鉴这一做法,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洁净煤发电技术的示范与应用。在示范技术完成的基础上,促进先进技术的工程化、产业化。要加快示范电站项目的核准建设,要用新技术改造现有燃煤电厂,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4.用财税政策鼓励洁净煤发电技术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由于洁净煤发电技术研发本身是重要的创新源,并且具有溢出效应,因此政府应通过财税政策鼓励产学研打破行业界限,开展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同时对研发和采用先进技术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低息贷款等激励政策,促进洁净煤发电技术的推广应用。充分运用税收政策对应用洁净煤发电技术的示范项目,给予关税、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等优惠,对商业化的洁净煤发电技术项目提供低利率贷款。为购买国产设备提供融资支持,扶持本国技术和装备的研发与升级。在上网电价方面,综合考虑污染物排放的折价,给予全电量上网的扶持政策,促进洁净煤发电技术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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