α—相位迭加系数按表5取值。
表5
当实际的公共连接点的短路容量S′k不同于基准短路容量Sk时,式(8)中Ih值应按下式换算为I′h:
I′h=Ih.S′k/Sk
(9)
为了方便在谐波监测与治理工作中,对用户的谐波电流允许值进行计算,中国电机工程学会高次谐波分专委会已组织人员根据国标提供的原则和公式,编制了一份“计算各类用户注入各级电网的各次谐波电流允许值”软件。该软件操作使用简便,只需将所考虑的谐波电流的最高次数(不超过97次)、母线标称电压、实际短路容量、用户变压器及用电协议容量等参数输入计算机,即可显示或打印出所需的各次谐波电流允许值,从而大大简化工作人员的计算工作量。
6、测量谐波的方法与数据处理
测量谐波的方法必须根据快、慢变化不同的谐波源而选择不同的测量间隔。为了区别暂态现象和谐波,根据国际大电网会议36—05工作组建议,每次测量结果应为3秒内所测值的平均值。其计算式为:
?????
(10)式中:Uh(t)为t时刻第h次谐波电压;
Δt为3s。
由于目前广泛使用数字式谐波分析仪,故国标中按离散采样给出推荐式:
?????
(11)式中:Uhk—3s内第k次测得h次谐波电压(方均根值);
m—3s内取均匀间隔的测量次数,m≥6;
国标要求在进行谐波测量时,应选择在电网正常供电时可能出现的最小运行方式,且应在谐波工作周期中产生的谐波量大的时段内进行(例如:电弧炼钢炉应在熔化期测量)。当测量点附近安装有电容器组时,应在电容器组的各种运行方式下进行测量。测量的谐波次数一般可取2~19次。
由于谐波的波动性,宜用概率选值,为了实用方便,在国标中规定用“95%大值”。对于波动谐波源,规定实测值不少于30个,是使测量平均数的分布接近于正态分布所需的最低样本数。对于较稳定的谐波源,国标规定可选用五个接近的实测值,取算术平均值。
对于仪用互感器的误差,国内尚未作过系统的分析。国外的文献结论也有所不同。国标中对于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频率使用范围是按比较一致的结论给出的。
由于6~110kV电磁式电压互感器,一般用于1000Hz以下频率测量,故国标中规定“测量次数一般为2~19次”。
来源:电力电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