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技术进步。我国目前秸秆锅炉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是以引进技术、国内制造为主,其价格相对较高,这对降低投资、控制工程造价是非常不利的。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生物质资源非常丰富的农业大国要加快推广生物发电来说,我国必须尽快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秸秆锅炉,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成本,改进系统的经济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三)积极引导,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秸秆发电厂是非常典型的系统工程,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政策进行扶植和引导。加强立法,强化政策体系的建设与创新。同时还要不断改善投融资环境,建立通畅的投融资渠道,加快可再生能源强制性占领市场份额政策的研究和试点示范。这就是说,要鼓励实现秸秆发电,必须制定适当的价格水准,起码是不让投资者吃亏,这样他们才有积极性。可喜的是,我国自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通过后,不断有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出台,这充分表明了我国政府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决心和力度。
(四)合理规划,有序推进。秸秆等生物质发电是典型的“小电厂、大燃料”,燃料供应是正常运营的前提,但从近年的实际看,不少地方生物质发电项目布点超出当地资源可承受能力,除了投建生物质发电项目,还要搞什么农林剩余物的建设项目,造成资源的无序竞争。按照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年我国生物质发电将达到550千瓦,2020年为3000万千瓦。围绕这个目标,宏观调控部门必须科学规划,严格项目的审批或核准,避免盲目布点,防止恶性竞争市场的形成。
总之,秸秆发电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逐步建立起工业反哺农业,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提供了一个极佳的结合点,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但在其推进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困难,我们必须以积极的姿态面对,有序推进和开发秸秆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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