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卢青松
1 重合器保护和变电所测控系统接口的问题
重合器设备一般都自带保护,这正是重合器区别于断路器的一个重要特点。因此,在设计、订货和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必须认真考虑重合器保护和测控系统配合的问题。假如重合器和测控系统为同一生产厂家,这方面的问题会少些。假如重合器和测控系统不是同一生产厂家,以下一些问题需要注重:①有关保护动作和告警信号的传输和通讯;②能否实现保护定值的在线修改;③有关控制信号的传输和通讯。
另外从经济性考虑,由于保护测控装置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已经定型化,保护和测控从硬件和软件上通常都不可分割。因此生产厂家如能生产和重合器保护配套、仅具有测控功能的产品,在市场竞争时将具有一定的经济优势。
现有的重合器的保护定值一般都现场修改,据运行人员反映,现有的各种重合器的保护定值的修改都不是太方便。因此,重合器生产厂家如能在现场修改保护定值的方便和简明上作些改进,无疑将会增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 重合器保护和上一级保护配合的问题
该问题分两种情况讨论:
第一种情况,各分路(包括线路和电容器)重合器保护和主变低压侧总路重合器保护之间的配合问题。主变低压侧总路重合器保护作为各分路的远后备保护,对于各分路故障,既不能先于各分路重合器保护动作,又要在各分路重合器保护拒动时可靠动作。对于定时限过流、速断保护,这种配合通过对保护动作电流和时限的整定来实现。对于反时限过流保护,这种配合通过选择不同的重合器安秒特性曲线来实现。
第二种情况,主变低压侧总路重合器保护和主变高压侧负荷开关加熔断器保护之间的配合问题。对于主变容量小于6300kVA的农网小型化35kV变电所,主变高压侧现在一般采用负荷开关加熔断器作为主保护。和第一种情况一样,主变高压侧熔断器保护和主变低压侧熔断器保护之间也存在着远后备的配合关系。实际运行中,曾经出现过主变本体和主变低压侧总路重合器保护未发现异常,瓦斯保护未动作发信,而主变高压侧熔断器熔断的现象。据分析,就是由于配合不好,主变高压侧熔断器保护错误地先于主变低压侧总路重合器保护动作而造成的。该配合问题主要通过主变高压侧熔断器熔件的电流时间特性曲线和主变低压侧总路重合器保护安秒特性曲线的配合来实现,关于这方面的文章近年来在杂志上已发表过很多了,本文就不再具体讨论。
和普通的断路器微机保护的配合问题相比,重合器保护的配合问题涉及到对熔断器熔件的电流时间特性曲线和重合器保护安秒特性曲线的选择和比较,无疑要复杂得多。因此,从重合器设备保护有关参数和特性的选择到重合器保护定值的整定、配合,都需要我们根据系统实际情况认真进行计算和校验。
310kV并联电容器组保护存在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水利电力部部标准"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SDJ25-85第4.2.4、4.2.5条的规定,电容器装置应设置母线过电压保护,宜设置失压保护。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母线电压过高对电容器组造成损坏和母线失压时电容器组向母线反充电以及失电后忽然来电造成未充分放电的电容器因承受过高的合闸过电压而损坏。另外,SDJ25-85第4.2.2条还规定,对于电容器组的内部故障,单星形接线(对于35kV农网小型化变电所,这是最常见的10kV并联电容器组接线方式)的电容器组可采用开口三角电压保护。
电容器装置母线过电压保护:
Udz=[Kv(1-A)/Ny]UeM
电容器装置失压保护:Udz=[Kmin/Ny]UeM
电容器开口三角电压保护:
Udz=Uoh/NyKlm
式中Udz--动作电压,V
Kv--电容器长期答应过电压倍数
Ny--电压互感器变比
A--电容器装置每相感抗(XL)与每相容抗
(XC)的比值,即A=XL/XC
UeM--电容器装置的母线电压,V
Kmin--系统正常运行可能出现的最低电压系数,一般取0.5
Uoh--电容器装置的差电压,V
Klm--灵敏系数,取1.25~1.5
现有的自动重合器产品如郑州凯特等只设置有定时限过流、速断保护,反时限过流保护和零序电流保护以及低周减载等,而没有设置过电压保护和失压保护以及开口三角电压保护。这样的保护配置的重合器适用于10kV出线,但对电容器组来说,便不能满足有关保护配置的要求了。
为了补偿系统的无功功率和提高供电质量,现在的35kV农网变电所一般都设置有1~2路10kV并联电容器组。通常在设计时必须另外考虑加装电磁型电压继电器元件来构成电容器的过电压和失压保护以及开口三角电压保护。这不仅影响了重合器产品的整套完整性,也对保护的可靠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议厂家生产出适合于电容器组的具有失压和过压以及开口三角电压保护配置的重合器产品,实际上这在硬件和软件上都是很轻易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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